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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做好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 “泰山杯”獎申報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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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添加時間:2014/11/4 |
濰建協字〔2014〕17號
濰坊市建筑業協會
關于進一步做好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
“泰山杯”獎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協會辦事處、各會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質量發展綱要》,實施“質量興市、質量興業”戰略,堅持“優中選優”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鼓勵施工企業加強質量過程控制,創名牌、樹品牌,進一步完善我市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泰山杯”獎的推薦申報工作,全面提升我市整體工程質量水平,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
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泰山杯”獎是由濰坊市建筑業協會負責推薦,中國建筑業協會、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山東省建筑業協會負責組織評選的國家級最高工程質量獎和省級最高工程質量獎。各縣市區、會員單位應高度重視申報及復查工作,秉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理念,加強領導,提前部署,強化過程精品,減少后期維修,降低總體成本。
自2015年1月1日起,凡未經工程所在地建筑業主管部門或協會辦事處推薦,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筑業主管部門同意的工程,市建筑業協會一律不再受理申報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和“泰山杯”獎。
二、加強預控,確保質量
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和“泰山杯”獎是國家級、省級工程質量獎項,代表我市工程質量的最高水平,是政府質量監管與企業質量管理的有機結合,是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材料供應單位多方協作的結果。為此,各有關會員單位在創建過程中,必須盡早樹立質量目標,加強質量過程控制,嚴格《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評選辦法》(2013年修訂)(見附件1)、《國家優質工程審定辦法》(2013年修訂)(見附件2)、《山東省建筑工程質量“泰山杯”獎評選辦法》(見附件3)的要求,將符合參評條件、建設規模的優質工程進行推薦。
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實行預申報制度。凡創建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泰山杯”獎的新開工工程必須在開工后一個月內,由申報企業將創優目標、計劃和措施填寫《創建魯班獎工程預報表》(見附件4) 或《創建國家優質工程獎工程預報表》(見附件5)或《創建“泰山杯”獎工程預報表》(見附件6),并編寫“創建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泰山杯”獎)工程計劃書”,向工程所在地建筑業主管部門或協會辦事處報告并備案。
各縣市區每季度負責統一匯總、備案蓋章后向市建筑業協會進行預申報和備案。凡未經市建筑業協會審核并備案的工程,不予初審及向省建筑業協會推薦。
三、嚴格標準,提升水平
各會員單位應與各縣市區主管部門密切配合,加強聯系,各縣市區要定期組織對創優工程的指導,及時掌握工程質量狀況,積極配合企業完善創優過程中各項基本條件,督促建設單位完善基本建設手續,確保申報工程滿足申報要求(具體申報條件見附件7、8、9)。
自2015年1月1日起,對已納入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泰山杯”獎創建計劃的工程,市建筑業協會將在施工過程中定期組織3至5名相關專業的專家,對其地基基礎、主體結構、裝飾裝修及機電安裝進行不少于2次的過程質量檢查,并有完備的檢查記錄和評價結論。凡存在以下幾種情況的工程,不予評選及申報:
1、未進行過程檢查;
2、過程檢查表明質量嚴重下降或失控;
3、專家組意見不同意推薦;
四、控制節點,確保公平
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泰山杯”獎是全過程精品工程,申報程序必須嚴格,復查過程必須嚴肅,工程申報要體現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縣市區和申報企業之間要密切協作,按照申報時間節點要求,積極配合省市建筑業協會開展相關工作,保證我省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泰山杯”獎的申報、推薦及評審工作按時完成。
自2015年1月1日起,市建筑業協會根據省建筑業協會的要求,將嚴格按照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泰山杯”獎的申報條件受理申報材料,并在名額分配、材料受理、預檢推薦等方面向社會公示。各申報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自行參評市級質量最高獎(“鳶都杯”獎)及各單項質量安全獎(施工現場綜合管理樣板工程、優質結構、安全文明工地)或QC成果(含工法)等獎項,逾期未參評“鳶都杯”獎的工程,市建筑業協會不再為其補辦證明材料,也不再予以推薦。
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申報主要時間節點如下:
1、初審及預檢。市建筑業協會每年1月份對擬申報企業的資料審查后報省建筑業協會,省協會每年2月份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并于每年3月初組織專家對初審合格的項目進行工程實體預檢。
2、組織學習。每年4、5月份,省建筑業協會根據當年中建協和中施協有關通知,組織當年擬申報魯班獎和國家優質工程獎的企業分別參加中建協舉辦的“創建魯班獎工程研討班”和中施企協舉辦的“創優研討班”。
3、推薦申報。每年5月份,省建筑業協會根據中建協、中施協當年分配我省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申報名額,省建筑業協會組織專家以量化打分的形式對預檢過的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報廳長辦公會研究,本著優中選優的原則,按照綜合評分順序向中建協、中施企協推薦申報。
4、完善資料。每年6月份,省建筑業協會結合中建協、中施協對我省申報資料審核情況,通知市建筑業協會組織申報企業完善申報資料(申報資料如有問題中施企協不接受補報,擬申報項目直接被淘汰)。
5、做好迎檢。每7月下旬,根據中建協、中施企協對我省擬申報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復查工作時間安排,省建筑業協會陪同中建協、中施企協專家組對我市申報項目進行工程實體復查。
“泰山杯”獎申報主要時間節點如下:初審及預檢
1、組織學習。省建筑業協會每年5月份組織召開創建“泰山杯”獎研討會,對年度“泰山杯”獎創建進行安排和布置,市建筑業協會協會組織擬創獎企業參加。
2、預檢及申報。7月份,省建筑業協會下達各地市年度“泰山杯”獎創建計劃,市建筑業協會組織專家以量化打分的形式對申報項目進行預檢,預檢結果經專家委員會匯總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定,本著優中選優的原則,按照綜合評分順序向省建筑業協會推薦申報。
3、完善資料。每年9月份,結合省建筑業協會對我市申報資料審核情況,市建筑業協會組織申報企業完善申報資料。
4、做好迎檢。每10月下旬,根據省建筑業協會對我市擬申報“泰山杯”獎復查工作時間安排,市建筑業協會協調申報企業做好迎檢工作,并陪同復查專家組進行工程實體復查。
五、完善資料,加強配合
各縣市區應加強對申報企業申報材料的審核,及時與市建筑業協會秘書處溝通聯系,保證申報程序和材料內容(見附件10、11、12)符合評選要求。
1、有關評選辦法和要求等電子文檔請從“濰坊建筑業信息網”( http://www.cndtrubber.com/)下載。
2、2015年1月20日前,應將申報2014年度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及申報2015年度“泰山杯”獎的工程概況表見(附件13、14、15)報送濰坊市建筑業協會秘書處。
聯系人:袁延濤 電話:8896203
郵箱:wfsjzyxh@163.com
地址:濰坊市奎文區新華路95號,郵編:261041。
附件:1、《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評選辦法》(2013年修訂)
2、《國家優質工程審定辦法》(2013年修訂)
3、《山東省建筑工程質量“泰山杯”獎評選辦法》
4、創建魯班獎工程預報表
5、創建國家優質工程獎工程預報表
6、創建“泰山杯”獎工程預報表
7、申報魯班獎工程應具備的參評條件
8、申報國家優質工程獎工程應具備的參評條件
9、申報“泰山杯”獎工程應具備的參評條件
10、申報魯班獎項目證明材料清單
11、申報國家優質工程獎項目證明材料清單
12、申報“泰山杯”獎項目證明材料清單
13、擬申報20---年度魯班獎項目概況表
14、擬申報20---年度國家優質工程獎項目概況表
15、擬申報20---年度“泰山杯”獎項目概況表
濰坊市建筑業協會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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