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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增補山東省建筑工程質量 “泰山杯”獎工程現場復查專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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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添加時間:2014/9/2 |
山東省建筑業協會
魯建協函〔2014〕73號
各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進一步充實專家隊伍,保證“泰山杯”獎工程現場復查專家專業配備科學、合理,使“泰山杯”獎工程的評選工作更加規范、公平、公正、透明,現決定對“泰山杯”獎工程現場復查專家庫進行增補。請各市建筑業協會及相關單位認真組織,嚴格把關,將本行業、本地區在工程建設領域具有較高威望,作風正、技術精、責任心強并具有豐富工程建設實踐經驗的專家推薦上來?,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泰山杯獎”工程現場復查專家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工程建設行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敬業精神;
2、熟悉國家有關工程建設行業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政管理規定;
3、熟悉本專業設計、施工規范和強制性標準;
4、具備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不超過65歲,身體健康;
5、有較強的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能力,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的履行職責。
二、“泰山杯”獎工程現場復查專家的專業及任職要求:
1、民用建筑工程
(1)現任或者曾經擔任施工總承包一級企業總工程師或主管技術質量工作的副總經理及以上職務,小專業可以放寬至副總工程師,從事技術質量管理工作15年以上;
(2)現任或者曾經擔任施工總承包特級企業副總工程師、總工程師或主管技術質量工作的副總經理及以上職務,小專業放寬至主管質量的部門經理,從事技術質量管理工作15年以上。
2、電氣、給排水、暖通、鋼結構等安裝專業:現任或曾經擔任一級資質建筑企業副總工程師以上職務,從事技術質量工作15年以上。
3、冶金、有色、煤炭、石油、石化、化工、電力、水利、林業、建材、鐵路、公路、市政、水運、通信等行業:現任或者曾經擔任施工總承包一級企業副總工程師以上職務,從事技術質量管理工作15年以上。
4、現任或者曾經擔任各市(區縣)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站長、副站長或總工程師,從事技術質量管理工作10年以上。
三、申報資料及要求:
1、身份證復印件;
2、所在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復印件;
3、任職令復印件;
4、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復印件;
5、曾擔任過的各級“質量獎”現場復查專家證書或聘用文件復印件;
6、個人獲獎證書復印件。
上述1至6項材料連同申報表一起裝訂成冊,同時提供申報表電子版(word格式)。
四、請各市建筑業協會及相關單位按專家條件、要求組織申報推薦,并于2014年9月15日前集中統一將推薦匯總表(附件2)及申報表(附件1)紙質版寄到省建筑業協會秘書處,同時將附件1、附件2、附件3電子版發送至155008289@qq.com(對不完整的申報資料電子版及紙質版不予審核)。
省建筑業協會聯系人:韓同振 林濱
電話:0531-86195213
地址:濟南市正覺寺小區一區1號,郵編:250011。
附件:1. “泰山杯”獎工程現場復查專家申報表
2. 山東省建筑工程質量“泰山杯”獎工程現場復查專家推薦人選匯總表
3. 山東省建筑工程質量“泰山杯”獎工程現場復查專家推薦人選匯總表(擴展版)
山東省建筑業協會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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