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建工施字〔2013〕15號
濰坊市建筑工程管理處
轉發《山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山東土木建筑學會關于開展2013年山東省建筑業
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申報和驗收評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建工處(局),有關建筑業企業:
現將省建管局《關于開展2013年山東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立項申報和驗收評審工作的通知》(魯建管質安字[2013]37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
一、該《通知》對申報工程項目的開工時間、規模條件、應用“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0)”中的技術數量和標準都提出具體要求,請各縣市區建筑業主管部門認真組織本地建筑施工企業做好申報工作,按照申報條件嚴格審核,擇優推薦,于10月5日前將示范工程匯總表、示范工程申報書一式二份(附電子版)報市建工處施工技術科。
二、對于獲得2011年、2012年立項的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請各縣市區建筑業主管部門加強對立項工程新技術應用情況的日常督導。按照《山東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管理辦法》,獲得立項的工程已竣工或已完成申報的所有新技術應用項目,均可申報驗收,示范工程執行單位應及時提出驗收申請;自工程立項年度起三年內,未能完成新技術應用示范項目的工程,由示范工程執行單位提出撤項申請。各主管部門對符合驗收條件并有意愿提報驗收申請的項目,請積極組織相關企業申報驗收,于10月5日前將示范工程驗收匯總表、示范工程驗收申請書及驗收資料(附電子版)一式一份報市建工處施工技術科。
三、示范工程申報書中的“擬推廣應用新技術項目名稱、應用部位及應用數量”,必須按照“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0)”所列項目的原始序號進行填寫申報,不得自行編號;要將計劃應用的每個大項、分項、子項技術名稱、應用方法、應用部位和應用數量表述清楚。申報書、驗收申請書及驗收資料的編制、印刷和裝訂格式,要按照省局文件要求準備,企業不得自行變動。
匯總表、申報書、驗收申請書及驗收資料情況所用表格請從山東省建筑業信息網(網址:www.sdjgj.gov.cn)自行下載。
聯系人:盧小榮 馬克
聯系電話:8895287
附:魯建管質安字[2013]37號文件
濰坊市建筑工程管理處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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