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建筑企業勞保金管理手冊》辦理指南
辦理科室:業務科 (咨詢電話:0536-8893187) 辦理依據: ①魯建勞統字(1997)9號《關于在全省建筑施工企業中實行〈山東省建筑施工企業勞保費用管理手冊〉的通知》 ②濰建發(2003)20號《關于調整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撥付等級和標準的通知》 ③魯建勞(2005)2號《關于對外省進魯建筑企業養老金撥付實行統一管理的通知》 申報資料: ①山東省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管理手冊申請表(加蓋公章); ②企業成立批文(復印件)或主管部門出具成立時間(原件); ③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④企業資質證書; ⑤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證明及參保人員花名冊(原件); ⑥近三個月企業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金發票。 申報時間: 根據省勞保辦規定,每年5月、10月份集中受理兩次。 辦理程序: ①施工企業報送申報資料→②業務科初審→③報主任辦公會審定→④業務科打印手冊,并通知企業加蓋公章→⑤報送省勞保辦審批→⑥業務科發證。 辦理時限: 即時受理,待省勞保辦審批后,5個工作日內通知企業。 備 注: ①所有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并且原件與復印件(用A4紙各復印2份)內容一致,經初審合格后按統一格式將復印件裝訂成2冊。 ②縣(市)、區屬企業,申報資料直接報送勞保站,由勞保站統一報送市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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