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建工發〔2017〕11號
關于2017年上半年縣市區建筑市場管理督導考核情況的通報
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建工處(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濰坊市建筑市場規范管理提升年活動方案》和《濰坊市建筑施工違法分包、轉包、出借資質等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進一步提升建筑市場監管水平,規范全市建筑市場秩序,6月23日—7月14日,市建工處組成檢查組,對全市18個縣市區的建筑市場管理工作進行了督導考核,現將考核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此次督導考核采取聽取匯報、座談交流、查看資料、統計調查、抽查項目和現場反饋的方式進行。一是聽取各縣市區“建筑市場規范管理提升年”活動和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情況匯報。二是查閱有關資料。三是檢查縣市區在建項目臺賬和管理檔案。從檢查情況看,縣市區在建工程項目共計654個(公建項目148個,商住項目458個,鎮街園區項目48個),建筑面積2742.37萬㎡,工程造價452.43億元??h市區共查處違法違規行為356起,其中,查處違法轉包工程1起、違法分包工程1起,下達不良行為通知書306份,下達停工整改通知書56份,實施行政處罰 23起,共處罰金 912.56萬元。四是抽查在建工程項目。共計抽查在建項目49個,從法定建設手續辦理、企業資質、人員資格、承包合同、勞務管理等方面,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分)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五方責任主體進行了全面檢查,并將檢查情況進行了現場反饋,共下達“建筑市場行為檢查執法建議書”16份,提出不良行為整改建議232條,責令當地主管部門督促限期改正和依法予以查處。
二、工作成效
(一)規范管理提升年活動得到廣泛開展。多數縣市區結合各自實際,制定下發了建筑市場規范管理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成立了相應機構,落實了市場監管員工程項目包靠制度,使用了“一書一簿”監管文本,按要求實施了現場檢查,對問題進行了相應處理。上半年,全市建管部門進行市場監管交底的項目有589個,使用檢查記錄簿的項目達616個,監管交底書和檢查記錄簿的使用率分別達到90.06%和94.19%,簽訂建筑企業防范處置拖欠勞務工資目標責任書(承諾書)589份。
(二)建筑施工違法分包、轉包、出借資質行為陸續受到查處。大部分縣市區按照建筑施工違法分包、轉包、出借資質等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制定了實施方案,成立了領導機構,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臨朐縣查處違法分包案件1起,處罰金1萬元;奎文區查處違法轉包案件1起,處罰金3萬元。另外,還有3起違法分包轉包行為正在立案查處中。
(三)對未批先建項目的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大。臨朐縣查處了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的違法案件14起,責令其限期整改,并進行了行政處罰,共處罰金146萬余元。青州市住建局成立了4個督查組聯合執法,對10起無手續的工程項目進行行政處罰,共處罰金161萬元。昌邑市對未批先建的11個工程項目進行查處,并處罰金37萬元??膮^對擅自開工的7個工程項目進行行政處罰,共處罰金312萬元。濱海區行政處罰3起,罰金3萬元。寒亭區對建設手續不全的3個工程項目進行行政處罰,共處罰金253.56萬元。上半年,全市對未批先建項目共處罰金908.56萬元。
(四)市場主體行為進一步規范。一是建設單位建設手續比較齊全。受檢的49個項目全部辦理了施工許可手續,按照差異化監管要求存儲了勞務工資保證金,總包合同全部按要求進行了鑒證備案登記。二是項目監理履職比較到位。抽檢的項目全部按要求委托了監理單位,成立了項目監理機構,健全了工作體系。三是總承包企業行為較為規范。在總承包環節未發現違法發包、轉包和掛靠行為。
(五)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管理體系開始運行。根據《濰坊市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大多數縣市區對施工企業已經開展基本信息、業績、獎項和不良行為的日常統計、審核和錄入工作。其中,諸城、臨朐、濰城、壽光4個縣市區已對市場主體的不良行為進行了信用扣分。
(六)勞務用工管理工作日益受到重視。一是勞務用工實名制落實較好。受檢的49個項目中43個項目建立了勞務人員花名冊、出勤表、工資發放表等臺帳,占抽檢項目的87.75%。二是按要求設置勞務工維權告知牌。受檢項目中有46個項目按要求設置了維權告知牌,設置率達93.87%。三是勞務管理機構和勞務員制度逐步得到落實。
三、存在問題
(一)縣市區建管部門存在的問題
1、市場監管員制度落實不到位。高密市、坊子區、經濟區、濰城經濟區等未將所有工程項目細化分工到個人。2、“一書一簿”使用不規范。有的縣市區監管交底書存在會議人員代簽或未簽名現象,記錄簿記錄內容與抽檢項目實際不符。3、市場檢查開展不正規。高密市、坊子區、濱海開發區、經濟區、濰城經濟區等,市場大檢查無通知、通報和對問題的處理意見等相關資料,未按要求將不良行為信息送達企業法人和分管領導,未對擅自開工建設等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4、互聯網在市場監管中的重要平臺作用發揮不明顯。多數縣市區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未使用或使用不規范,未在網絡設置欄目上傳市場監管信息,未在全市信用考核管理系統上傳企業不良信息。5、市場監管力量薄弱。存在市場監管人員少和業務素質低問題。
(二)建設單位存在的問題
1、基本建設手續辦理不及時。所查項目中,有9個是施工許可手續后補,占檢查項目總數的 18.36%。分別是:(1)安丘市華夏廣場1、2#樓項目,建設單位:濰坊華麗天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昌邑市中國綠色物流園車間項目,建設單位:濰坊元匯投資有限公司;(3)高新區恒信昆侖公館6-9#住宅樓項目,建設單位:恒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4)青州市龍苑12、14#商住樓13、15、16#住宅樓及地下車庫,建設單位:叢億置業有限公司;(5)青州市江南名苑項目,建設單位:青州錦繡江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6)奎文區紫金花園26#樓,建設單位:濰坊紫金花園置業有限公司;(7)臨朐鳳凰新城棲霞苑二期12-16#樓,建設單位:山東信城置業有限公司;(8)濰城區唐寧郡20、21#商住樓,建設單位:山東唐寧置有投資有限公司;(9)濱海區山東公共實訓基地6#綜合服務樓,建設單位:濰坊濱海教育投資集團。
2、勞務工資保證金存儲和養老保障金繳納不足。山東公共實訓基地6#綜合服務樓項目,建設單位濰坊濱海教育投資集團 未存儲勞務工資保證金。未足額存儲勞務工資保證金和足額繳納養老保障金的項目有8個,占抽檢總數的18.36%,分別是:(1)臨朐縣中醫院綜合樓;(2)壽光市市直機關幼兒園分院教學樓;(3)奎文區紫金花園26#樓;(4)濰坊市第二人民醫院門診綜合樓;(5)經濟區蘭溪境界9-28#樓;(6)濰城經濟區星都國際花園7、8#住宅樓;(7)濱海區孵化基地1#辦公職場;(8)坊子區水榭春天17、26#樓項目。
3、未按施工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所查項目中有3個項目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分別是:(1)奎文區紫金花園26#樓,建設單位:濰坊紫金花園置業有限公司;(2)濰城區唐寧郡20、21#商住樓,建設單位:山東唐寧置有投資有限公司;(3)經濟區山東跨境電商總部產業園一期WT7、WT8,建設單位:濰坊新華總部經濟投資有限公司。
(三)施工企業存在的問題
1. 中標建造師不在現場履職或履職不到位。所查項目有7個項目的總包企業存在中標建造師不在現場履職或履職不到位的問題,分別是:(1)天津市建工工程總承包有限工司中標建造師孫連河(經濟區山東跨境電商總部產業園一期WT7、WT8項目);(2)山東新嘉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中標建造師袁志朋(經濟區蘭溪境界9-28#樓);(3)山東信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標建造師常雪嬌(濰城區唐寧郡20#、21#商住樓);(4)天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標建造師佟國田(坊子區恒信茉莉公館11、12、19、20#樓項目);(5)濰坊雙楊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標建造師馬軍偉(寒亭區邦盛書香院二期12、13、14#樓項目);(6)兗礦東華建設有限公司中標建造師黃陽陽(壽光中南世紀星城E區1、5#樓);(7)山東臨朐縣建筑有限公司中標建造師劉子超(奎文區紫金花園2#樓)。
2、施工總承包企業項目部主要人員不符合法規要求。一是現場主要管理人員(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未在崗履職或履職不到位。分別是:(1)煙建集團有限公司周麗梅、姜飛、劉小杰(高新區恒信昆侖公館6-9#住宅樓項目);(2)濰坊雙楊建設有限公司何錫長、王光亮(寒亭區邦盛書香院二期12、13、14#樓項目);(3)天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張雪豹、白同越、張寧(坊子區恒信茉莉公館11、12、19、20#樓項目);(4)山東新嘉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李迎軍、徐高峰、高川(經濟區蘭溪境界9-28#樓);(5)山東信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濰城區唐寧郡20、21#商住樓),占抽檢總數的14.28%。二是現場管理人員不能提供勞動合同、社保、工資等身份證明。分別是:(1)諸城市龍苑尚城5-7#樓項目,施工企業:山東萬鑫建設有限公司;(2)昌邑市金域華府二期36、33#樓項目,施工企業:福建省永富建設集團有限公司;(3)濰城區唐寧郡20、21#商住樓,施工企業:山東信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4)昌樂龍海原著小區15-23#住宅樓,施工企業:濰坊中基建設有限公司;(5)昌樂頤軒國際21、22、25、26#樓,施工企業:淄博萬泰建設有限公司;(6)壽光中南世紀星城1、5#樓,施工企業:兗礦東華建設有限公司;(7)經濟區山東跨境電商總部產業園一期WT7、WT8樓,施工企業:天津市建工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
(四)勞務用工管理與勞務工資發放存在的主要問題
1、勞務用工企業未按要求設立勞務管理機構和配備勞務管理員。分別有:(1)天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坊子區恒信茉莉公館11、12、19、20#樓項目);(2)濰坊雙楊建設有限公司(寒亭區邦盛書香院二期12、13、14#樓項目);(3)濟南建工總承包集團有限公司(青州綠城云和院項目);(4)壽光圣都建設集團公司(壽光市直機關幼園分院教學樓);(5)山東臨朐縣建筑有限公司(奎文區紫金花園26#樓);(6)山東信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濰城區唐寧郡20、21#商住樓);(7)福建章城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濰城區奧文國際城B區5、6#樓);(8)天津市建工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經濟區山東跨境電商總部產業園一期WT7、WT8樓);(9)濰坊東晟建筑筑安裝有限公司(經濟區鑄造裝備技術生產車間項目);(11)中建一局(濱海區泓潤金茂府項目)。
2、 勞務管理實名制落實不到位。一是勞務用工合同未簽訂或簽訂不規范。用人單位未和勞務人員簽訂規范勞務用工合同的 企業有:(1)天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坊子區恒信茉莉公館11、12、19、20#樓項目);(2)濰坊市華夏建安有限責任公司(安丘市華夏廣場1、2#樓項目);(3)昌邑市信泰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昌邑市書香苑22、23#住宅樓項目);(4)天津市建工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經濟區山東跨境電商總部產業園一期WT7、WT8樓);(5)濰坊東晟建筑筑安裝有限公司(經濟區鑄造裝備技術生產車間項目);(6)濰坊昌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安丘市佳樂家中央商務區項目)。主要問題是合同未使用規范文本,內容空缺,填寫不實,用人單位不蓋章,單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簽字,勞務人員不簽字或別人代簽等。二是實名制落實不到位。主要存在勞務作業人員進出臺帳更新不及時,工資發放存在代領代簽現象,勞務花名冊、出勤表、工資發放領取資表等資料不真實等問題。(1)濰坊雙楊建設有限公司(寒亭區邦盛書香院二期12、13、14#樓項目);(2)濰坊中基建設有限公司(昌樂龍海原著小區15-23#住宅樓);(3)兗礦東華建設有限公司(壽光中南世紀星城1、5#樓);(4)山東臨朐縣建筑有限公司(奎文區紫金花園26#樓);(5)山東新嘉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經濟區蘭溪境界9-28#樓)。
3、層級監控制度落實不到位。有關市場主體特別是建設單位,在按合同約定和付款節點撥付工程款后,未要求施工企業提供勞務工資結算證明和書面承諾,普遍未履行監控職責。
四、下步要求
(一)切實搞好問題整改。對于此次督導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各縣市區主管部門要逐一進行梳理,認真督促整改,確保整改及時到位。同時,要舉一反三,深入思考存在問題的原因,認真反思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制定加強管理的措施和辦法。
(二)嚴肅查處違規問題。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各主管部門要根據責任主體整改情況認真制定處理意見:1、對基本建設手續辦理不齊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組織施工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2、對勞務工資保證金存儲和養老保障金繳納不足、未按施工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的,記錄不良行為并通報房地產企業信用評價部門。3、對施工總承包企業中標建造師、項目部內部主要管理人員(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未在崗履職或履職不到位的企業和人員,記錄不良行為并予以信用評價扣分,同時進一步核實人員身份,檢查是否有轉包掛靠行為。4、對勞務用工企業未按要求設立勞務用工管理機構和配備勞務員,實名制、維權告知和工資發放層級監控制度不落實的,記錄不良行為并予以信用評價扣分。各縣市區要將整改處理情況,按照檢查分工及時報市建工處市場管理一科和二科。
(三)認真落實年度安排。建筑市場規范管理提升年活動和建筑施工違法分包、轉包、出借資質等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是全市建筑市場管理的年度總體安排,是著眼長遠、事關全局的重要工作任務。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對照半年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查找問題和不足,制定改進措施,確保實現市場管理工作標準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確保依法管理工作實現新突破。
(四)全面開展信用評價。各縣市區管理部門要盡快全面使用信用評價考核系統,對違法違規企業要及時記錄不良行為,并予以信用扣分,使其真正成為市場監管的有效手段。
(五)強化工作調度宣傳。各縣市區建管部門要按照要求,及時督促具體責任部門和工作人員報送活動進展、工作成效和經驗做法等,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活動成果,同時,對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予以曝光,形成強大的輿論監督聲勢。
濰坊市建筑工程管理處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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