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質量興業”方針,強化質量意識,加強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管理,爭創精品工程,充分發揮典型工程的示范作用,提高全市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的整體水平,設立本獎。 第二條 濰坊市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鳶都杯”獎(以下簡稱“鳶都杯”獎)是我市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方面的最高榮譽獎,由濰坊市建設局頒發。 第三條 參選“鳶都杯”獎的裝飾裝修工程是我市裝飾裝修企業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承建,設計創意先進、工程質量達到領先水平,已經投入使用的裝飾裝修工程,獲獎單位為工程的主要承建單位。 第四條 “鳶都杯”獎由建筑裝飾施工企業自愿申報,經縣市區裝飾裝修主管部門初選后,向濰坊市裝飾裝修主管部門推薦。 第五條 “鳶都杯”獎每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數額實行總量控制?!傍S都杯”獎評選的具體工作由濰坊市裝飾裝修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 第六條 外?。ㄊ校┭b飾施工企業在濰坊市境內施工并投入使用的工程,符合“鳶都杯”獎申報條件的,可通過工程所在地裝飾裝修主管部門推薦申報“鳶都杯”獎。
第二章 評選范圍
第七條 “鳶都杯”獎裝飾裝修工程的評選范圍: 一、 單體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裝飾工程; 二、 3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墻工程; 三、 整體裝飾裝修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保護性文物建筑(含近現代文物建筑)的修復性裝飾裝修工程; 四、 裝飾裝修一次到位,建筑面積在4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 五、 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上的其它裝飾裝修工程。 第八條 下列裝飾裝修工程不列入評選范圍: 一、 我市裝飾施工企業承建的市外裝飾裝修工程; 二、 竣工后被隱蔽的工程或保密工程; 三、 有質量隱患的工程; 四、 雖己建成使用,但未通過質量或防火審核驗收的工程; 五、 因施工原因造成質量問題或者隱患,受到用戶投訴的工程; 六、 施工過程中發生過一般以上質量安全事故的工程; 七、 因違反建筑裝飾市場秩序受到通報批評或處罰的工程; 八、 工程建設過程中因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導致發生集體上訪或其它突發性事件的工程; 九、 已經參加過往年“鳶都杯”獎評選而未獲獎的工程。
第三章 申報條件
第九條 申報“鳶都杯”的工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 工程項目必須履行基本建設程序; 二、 工程質量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符合國家頒布的施工規范。設計合理,使用功能完善,達到同類裝飾工程領先水平; 三、 已通過竣工驗收,并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四、 工程使用一年以上,回訪制度完善,無質量問題及隱患; 第十條 申報“鳶都杯”獎的主要承建企業,其完成工程量應占裝飾裝修總工程量的70%以上。兩家企業聯合承包一個工程的,可以聯合申報“鳶都杯”獎。 第十一條 同一家施工企業在一年內,選擇申報“鳶都杯”獎的工程個數不得超過2個。
第四章 申報程序
第十二條 裝飾裝修工程“鳶都杯”獎申報程序: 一、 裝飾施工企業原則上按其企業所在地,向所在地縣市區裝飾裝修主管部門申報; 二、 各縣市區裝飾裝修主管部門依據本辦法對企業申報“鳶都杯”獎的有關資料進行初審,在“鳶都杯”獎申報表中簽署對工程質量的具體推薦意見并蓋章,以正式文件向濰坊市裝飾裝修管理辦公室推薦。推薦兩項以上(含)工程時,應在文件中注明被推薦工程的次序。 第十三條 申報資料內容及要求: 一、申報材料的內容: (一) 申報資料總目錄,并注明各種資料的份數; (二) 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鳶都杯”獎申報表一式三份,其中兩份單獨裝訂; (三) 裝飾裝修工程概況和介紹施工質量情況的文字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兩份單獨裝訂; (四) 新建工程應提供與建筑總承包企業簽訂的裝飾裝修分包合同復印件1份;二次裝修工程提供與建設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復印件1份; (五) 工程項目法定建設程序相關文件的復印件1份; (六) 室內環境質量檢測報告復印件1份; (七)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公安消防、環保、技術監督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復印件1份; (八)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復印件1份; (九) 獲得市級以上工程質量獎項證明文件復印件1份; (十) 工程沒有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現象、沒有違反建筑市場秩序行為受到處罰、沒有質量安全事故證明材料1份; (十一) 反映工程概況并附文字說明的工程各部位彩色照片10張; (十二) 配有解說詞的工程DVD光盤1張。
二、申報資料的要求: (一) 申報資料為A4幅面,裝訂成冊,彩色照片為7寸;申報資料中提供的文件、證明和印章等必須清晰。 (二) 《“鳶都杯”獎申報表》內有關單位簽署意見欄內,必須簽署對工程質量具體的評價意見。僅簽署“同意申報”,無具體評價意見的,視為無效。 (三) 申報的各種資料必須準確真實。資料中所涉及的建設地點、投資規模、建筑面積、質量評定、工程性質和用途等方面的數據和文字必須與工程一致。如有更改,必須有相應的手續和文件說明。 (四) 工程光盤要重點突出工程概況,工程特點、難點、亮點,技術措施,質量效果等內容,盡可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體現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措施,播放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
第五章 工程復查
第十四條 為保證申報工程的質量水平,審核工程是否符合條件,由濰坊市裝飾裝修管理辦公室組織工程復查小組進行復查。復查小組由熟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不同專業且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3-4人組成。復查小組要對復查的工程形成小組意見,并由每個復查人員簽字。 第十五條 工程復查的步驟和要求: 一、 聽取申報單位對工程施工和質量的情況介紹,觀看工程錄像光盤。重點是工程概況、工程的特點和難點、施工技術及質量保證措施、所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各分項工程質量實際水平和質量評定結果等; 二、 實地查驗工程質量狀況。凡是復查小組要求查看的工程內容和部位,被查企業必須予以滿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絕; 三、 聽取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的評價意見。 四、 查閱工程資料: (一) 工程審批的全部資料。包括工程立項報告、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文件、報建批復文件等(提供的所有資料文件應為原件); (二) 工程技術與質量資料; (三) 工程的管理資料; 有關技術、質量和管理資料中,按照有關規定,應當是原件的必須提供原件。 五、復查小組對工程復查的有關情況進行講評。 六、復查小組向評審委員會提交書面復查報告。
第六章 工程評審
第十六條 “鳶都杯”獎的評審由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委員會由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工程質量專家及行業有關領導組成。評審工作必須公正、嚴肅、認真,堅持高標準、嚴要求。 第十七條 評審委員會根據工程復查小組的情況匯報,通過審查、觀看工程錄像、質詢、討論、評議,最終確定獲獎工程預選名單,并提交市裝飾裝修管理辦公室審定后報市建設局批準。
第七章 獎 懲
第十八條 批準的獲獎工程名單,在濰坊市建筑業信息網公示1周,無異議的獲獎工程由濰坊市建設局發文通報表彰。對承建單位頒發獎杯和證書。向組織該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頒發優秀項目經理證書。 第十九條 對獲獎企業在全市范圍內進行投標活動時,給予適當優惠政策。 第二十條 申報“鳶都杯”獎的企業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撤銷申報資格,直至取消獲獎資格。 第二十一條 工程復查人員和評審委員要秉公辦事,廉潔自律,不得收受企業和有關人員的禮品、禮金。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直至撤銷參與復查或評審委員資格。 第二十二條 對已經獲得“鳶都杯”獎稱號的工程,若發現工程質量存在問題、隱患,濰坊市裝飾裝修管理辦公室將組織專家對工程進行鑒定,并報請濰坊市建設局取消該工程“鳶都杯”獎稱號。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濰坊市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濰坊市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鳶都杯”獎評選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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